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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佳·隆科多

佟佳·隆科多(?—1728年),字竹筠,满洲镶黄旗人,清圣祖孝懿仁皇后之弟,一等公佟国维第三子,清朝康熙雍正时期重臣。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帝临终,隆科多被召到御前,成为顾命大臣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以隆科多结党营私、私藏玉牒为由,公布其四十一条大罪,将隆科多永远禁锢。雍正六年(1728年),隆科多死于幽禁禁所。

本 名:佟佳·隆科多
别 名:隆中堂、隆竹筠
字 号:字竹筠
所处时代:清朝
民族族群:满族
逝世日期:1728年
官 职:正蓝旗蒙古副都统、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
爵 位:一等公
旗 籍:满洲镶黄旗
主要成就:与沙俄谈判边境问题,拥戴雍正帝继位

人物生平

早年任职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隆科多被授为一等侍卫,又被提拔为銮仪使,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因属下违法,康熙帝责备隆科多没有实心办事,故而罢免其副都统、銮仪使的职务,仍在一等侍卫上行走。

康熙五十年(1711年),隆科多被授为步军统领,掌握京师警卫武力。

深受重用

隆科多出任步军统领后,康熙帝通过朱批告诫他:“你只须行为端正,勤谨为之。此任得到好名声难,得坏名声易。兄弟子侄及家人之言,断不可取。这些人初次靠办一两件好事,换取你的信任,之后必定对你欺诈哄骗。先前的步军统领费扬古、凯音步、托合齐等,都曾为此所累,玷辱声名。须时刻防范。慎之!勉之!”字里行间中透漏出康熙对隆科多的关爱之情。但是康熙也同时指出,隆科多必须同自己的家人以及朋友保持距离,不参与结党才可以保住步军统领的位子,朱批中的告诫之语令隆科多做事时十分谨慎。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隆科多任理藩院尚书,仍署理步军统领。康熙帝不仅专门委派隆科多秘密监视被圈禁的废太子爱新觉罗·胤礽和大阿哥爱新觉罗·胤禔,随时密奏二人的有关消息,还让他秘密监视京师内的宗室王公和部院重臣的动向。这个时候的隆科多尽职尽责,表现出色。

位极人臣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临终,隆科多被召到御前,接受顾命。

雍正帝即位之后,因隆科多拥戴有功,命其与大学士马齐总理事务,并且承袭一等公的爵位,加授为吏部尚书。后加封为一等阿达哈哈番,并令隆科多的长子岳兴阿承袭。而隆科多的次子玉柱从侍卫的身份被授为銮仪使。当时隆科多极其受雍正帝的宠信,雍正帝称呼他舅舅而不称呼其名。雍正帝即位之初清廷铨选官吏,隆科多可以不经奏请,任意挑选,当时被称为“佟选”。

雍正元年(1723年),隆科多与川陕总督年羹尧一起被加封为太保。

雍正二年(1724年),隆科多兼领理蕃院的事务。充任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的总裁,并且监修《明史》。不久又与年羹尧一起被赏赐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

恃宠获罪

雍正三年(1725年),隆科多被撤掉了步军统领的职务。隆科多次子玉柱因为品行恶劣,被夺职罢官,交由隆科多管束。时值年羹获罪,雍正帝以都统范时捷疏劾欺罔贪婪诸,发布上谕说:“之前因为隆科多、年羹颇有功劳,所以朕给予他们与常人不同的待遇,于是他们就结党营私、专擅朝政,有些事欺隐朕。”随即命令隆科多上缴所赐的四团龙补服,并且再也不能用双眼花翎、黄带、紫马。因为随便弹劾金南瑛,责备隆科多有意扰乱,削太保和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命令隆科多去阿兰善等处修城开垦土地。雍正帝告诫隆科多说:“朕登位之初,你与年羹尧都被朕当做心腹,丝毫不加猜疑防范。谁知道朕视为一道的心腹,竟敢有二心,招权纳贿,擅自作威作福,欺骗辜负朕的一片心意,朕怎么能姑息养奸呢?以前明珠、索额图勾结营私,圣祖解除他们的重要职位。你和年羹尧如果还不知道畏惧,不痛改前非,要像明珠等人那样,这是万万不能的!前车之鉴要特别注意,你们内心要加强防范,不要自取灭亡。”

雍正四年(1726年),隆科多家仆牛伦依仗权势索取贿赂,事情败露后面见法官,审讯得到隆科多收受年羹尧、总督赵世显、满保,巡抚甘国璧、苏克济行贿。谳上,雍正帝命斩牛伦,罢免隆科多的尚书职务,令隆科多料理阿尔泰等路的边疆事务。不久命他前去勘察中国俄罗斯的边界。起初,隆科多与阿灵阿、揆叙结党营私,与年羹尧交结。等雍正帝尽发阿灵阿、揆叙及年羹尧罪状,宣示中外,而受隆科多引荐的侍郎查嗣庭又被诛,雍正帝诘问隆科多,隆科多不以实对。

幽禁去世

雍正五年(1727年),隆科多与沙俄谈判边境问题,即将成功,但由于结党营私,并私藏玉牒,雍正帝抓到罪证立即谴其回京逮捕、抄家;十月,定隆科多四十一条大罪,于畅春园附近外围筑屋三楹,将隆科多永远禁锢。隆科多长子岳兴阿撤职、次子玉柱发配黑龙江。

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死于禁所。

主要影响

政治

拥戴世宗

隆科多参预过雍正帝(清世宗)登基,《清世宗入承大统考实》作者孟森考察了皇四子胤禛继位前后的清廷政局,胤禛与隆科多、年羹尧的关系,指出:清圣祖并非寿终正寝,“圣祖传位于四阿哥(胤禛)之遗诏。已证明为戌刻圣祖崩后始入受传者(即胤禛)之耳,为不近情。”世宗“在京所得传位之末命,皆出于隆科多”,但世宗“修《实录》已知受遗诏于隆科多之口为大嫌疑”。从世宗雍正七年十月戊申的一道上谕,可见“以遗诏中‘十’字改作‘于’字之故,并非久后野人之语,实是当时宫廷中宣布之言”;“就其所言,亦足证圣祖继统简在允禵之说”为不虚。而《清圣祖实录》为世宗所修,故所载圣祖遗诏、世宗为己继位所做的辩解、世宗对包括允禵在内的诸皇子的攻击,“或出世宗之意,不敢信为圣祖真面目”。“世宗之立,内得力于隆科多,外得力于年羹尧,确为实事“篡改遗诏说法不合理,繁体字中“于”作“於”,无法互改。

外交

边界谈判

雍正四年(1726年),雍正帝鉴于隆科多熟悉俄罗斯事务,于正月决定稍为迟缓对隆科多之处分,派遣其“往阿尔泰山梁,再由空鄂罗东至楚苦拜星地方详察地势” ,并要求其等待萨瓦到来。

雍正四年(1726年)九月二十八日,雍正帝派遣胡比图与隆科多一同勘察边界,在首先勘察何地时发生了争执,隆科多以为“西边为贝勒博贝所属乌梁海,与俄罗斯乌梁海接壤,其地绵延多长不甚清楚,若不亲临查看,亦不问博贝,实难与俄罗斯会议”,而胡比图则以为“该乌梁海乃新划定之地,易于议定。而位于额尔古纳河湾之地因原定界之人将额尔古纳河误议为东西流向,故归俄罗斯所属 ,”要求重点勘察东部边界,后因路程关系,决定先勘察西部边界。但由于乌梁海为新属中国 ,而额尔古纳地则为满洲地方,中国官员重东轻西,在勘察乌梁海等地时草草了事,并已决定让步。喀尔喀副将军策凌在与隆科多勘察边界后奏称“以此大梁(阿尔泰山)为界。应将此 大梁之阴面为俄罗斯所属,其阳面为我属地。由此往东,若沿此梁议之,则楚库柏兴等地皆归我属,如此恐不可行。故以流出此梁之哲得河为界,……方为合理。……经劝谏后,隆科多等方未往肯木肯木齐克等地而往察古尔必岭、哲得河等处查看。” 显然雍正帝对这一方案并未认为有什么不妥之处。

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萨瓦到达喀尔喀,中方开始无俄文翻译,所以在会谈中不利。隆科多在要求萨瓦按照中方礼节行事,而萨瓦之前已受训令,在礼节问题上不许让步,因此两人发生冲突,隆科多一向保持强硬态度,中方谈判人员的不和也被萨瓦看破,萨瓦甚至要求撤换隆科多。策凌在奏折中也要求雍正帝重派理藩院人员前来,雍正当时并未采纳 。隆科多在萨瓦前往北京期间,按照康熙年间的《尼布楚条约》提出了一个边界方案,其方案正是俄国原来担心的以安加拉河为界,并从而提出对贝加尔湖以东地区的要求。由于俄训令已经明确表示这些地区的归属不能让步,显然无法达成任何协议,后雍正帝遣隆科多回京问罪。

历史评价

《清史稿》:雍正初,隆科多以贵戚,年羹尧以战多,内外夹辅为重臣。乃不旋踵,幽囚诛夷,亡也忽诸。当其贵盛侈汰,隆科多恃元舅之亲,受顾命之重;羹尧自代充昷为大将军,师所向有功。方且凭藉权势,无复顾忌,即於覆灭而不自怵。臣罔作威福,古圣所诫,可不谨欤!

雍正帝:朕御极之初,隆科多、年羹尧皆寄以心腹,毫无猜防。孰知朕视为一德,彼竟有二心,招权纳贿,擅作威福,欺罔悖负,朕岂能姑息养奸耶?

人际关系

祖辈

曾祖:佟养真(?—1621年)早年投靠努尔哈赤,编入汉军八旗;因避讳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名讳,清朝史书改称其为佟养正。

祖父:佟图赖(1606—1658年),汉军镶黄旗人,封一等公,领汉军正蓝旗旗主,为康熙帝外公。

父辈

父亲:佟国维(?—1719年)。

伯父:佟国纲(?—1690年)。

姑母:孝康章皇后(1640年—1663年),康熙帝生母。

姐弟

姐姐:孝懿仁皇后

弟弟:庆复等。

儿子

长子:岳兴阿。

次子:玉柱。

史料索引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五·列传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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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佳·隆科多的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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